近年來,電工電氣行業多個品牌,先后聘請知名人士,作為自己的品牌代言人,希望以此體現品牌實力,提高市場的認知度。的確,知名人士作為代言人,一方面鞏固了代理商對品牌實力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讓終端購買者記住品牌的一個好方法。
然而, 營銷 活動的成功與否,CWWEN西沃 營銷 顧問機構認為有兩個判定要素。一是看是否為公司當階段發展目標的實現起到正面效用;二是看投入產出是否符合最大化原則。以此看來,很多企業聘請代言人的行為,多是跟風而為,對其突破發展瓶頸并未起到明顯的效果;而動輒幾十萬上百萬一年的代言費用,相較每年幾千萬、上億的銷售額,更是難以長期承受的。此外,如選擇不合適的代言人,甚至代言人在合作期間有負面新聞,更是給企業的 營銷 發展造成反作用。
品牌代言人(Brand Spokesperson),是一個寬泛的概念,統而概之,它是指為企業或組織的贏利性或公益性目標而進行信息傳播服務的特殊人員。品牌代言人的職能包括各種媒介宣傳,傳播品牌信息,擴大品牌知名度、認知度等,參與公關及促銷,與受眾近距離的信息溝通,并促成購買行為的發生,建樹品牌美譽與忠誠。
我們建議各電工電氣企業,在進行代言人 營銷 時,更為謹慎,勿陷入誤區。
誤區一:代言人就是花大價錢請明星
按照分類,品牌代言人可分為高認知度代言人和低認知度代言人兩類。高認知度即具有一定公信力、影響力與傳播力的公眾性人物,如演藝明星、社會精英等。此類代言人比較適合高關注度或重復購買類的產品,如汽車、服裝、食品飲料、日化產品等。低認知度代言人,指公眾影響力較低的、不知名的普通人物或卡通造型。他(它)們來自生活與工作的各個領域,是廣大普通受眾的代表或熟悉的對象。低認知度代言人雖然本身初始影響力不高,但由于其對目標受眾而言更具真實感,以平凡訴求的手法拉近與廣大受眾的心理距離,從而更能實現共鳴。此類型若應用得當,其效果不遜于選擇高認知度的代言人。在業內,一個成功的案例就是西蒙電氣,其長期的代言人是一個手握鋼筆,儒雅的中年外國男子,以此體現其國際化、專業化的品牌背景,起到了很不錯的效果。這種設計,后來也為電氣、建材行業眾多品牌所模仿。這兩年,西蒙電氣甚至再次更改了代言策略,直接以其在國內的知名形象工程圖標作為元素,打造“與偉大建筑同在”的品牌形象,這種突破,相信也能為其他品牌在選擇代言時所借鑒。因此,“請代言人就是請明星”,這種思想在今天看來,就過于局限了。
誤區二:草率選擇代言人
品牌,即是企業個性的核心體現,是客戶分辨企業與眾不同的標識。在市場中,我們經常看到一個明星代言很多很多產品,從服裝到食品,從汽車到電腦,從地產到建材,甚至在同一個行業相近的產品中,都代言多個品牌。難道這些企業都擁有接近的氣質和內涵?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選用代言過濫過多的代言人,給品牌帶來的不是個性的彰顯,只能是給客戶辨識的混淆。如果同一個行業,各競爭品牌都選用了明星做代言(比如現在的活動晾衣架市場),那再隨大流請明星,就更顯得沒有新意了。
我們應當選擇與品牌氣質相一致、有新意的代言人。品牌氣質是什么,這從企業本身的定位而來,從希望給客戶的感受而來,從市場對品牌的認知而來。
這種氣質的定位是企業長期提煉、品牌形象的不斷重復、企業文化的市場培育而成形的。獨特的氣質,當是適合企業現階段的發展需要,且受到客戶歡迎的。選擇與品牌氣質相一致的代言人,就能進一步鞏固行業客戶認知,反之只能起到負面作用。
比如服裝行業的美特斯邦威,90年代一炮而紅,是因為請當時代表健康活力、舞技出眾的郭富城擔任品牌代言人,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舞臺”突顯了品牌追求自我、展現個人魅力的氣質和訴求。而進入兩千年,當年的郭帥哥已經變成了郭叔叔了,美特斯邦威與時俱進,改選了人氣天王周杰倫,品牌氣質更演繹成為“不走尋常路”,影響進一步擴大。而另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社會成功人士近年很多出現在代言品牌中,如王石、潘石屹,以此顯示推薦的品牌產品是成功人士之選,這種定位宣傳也是比較成功的。
相反的例子,在一些消費品中,有的品牌選了影視小品中見面率比較高的丑角作為代言人,名氣是有,但給客戶的印象和品牌產品完全沖突,正面有限。
誤區三:品牌代言人就是印在宣傳冊上做廣告的,沒有充分形成互動
在品牌代言人地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到,其主要職能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參與公關及促銷,與受眾近距離的信息溝通”。而我們目前很多企業,僅僅停留在請代言人拍個廣告片,印刷在產品圖冊和戶外廣告上。應該說,這都只是靜態的宣傳。分析原因,很多企業對代言人的定位不明,總感覺是重資投入找個明星(這多已超出合適的廣告費用投入比例)拍廣告,其廣告資源已很難支持后續的代言人與受眾進一步溝通宣傳的投入。因此這種代言多虎頭蛇尾,不能保持長期的市場關注。
這方面在電工電氣行業,錦力松可應該說是正面的典范。從請中國女子網球隊做代言,到成為中國網球大獎賽戰略合作伙伴,其錦力松可很好地借助中國網球成績在國際上的不斷突破,時時策劃與 營銷 掛鉤的宣傳活動,熱點持續不斷。而這樣的代言人 營銷 策略,在其他高關注度的行業,已非常成熟。除了代言廣告,品牌已深入到代言人各類活動中(如演唱會贊助、影片插入廣告、明星博客等等),這樣的代言,展現的形象更加豐富立體。
綜上所述,品牌代言人,作為一種成熟的 營銷 策略,我們的企業更多的應當考慮是如何選擇以與品牌氣質相匹配,如何更好地運用以讓形象宣傳豐富。而投入多少,僅是在確定方向和方式后的一個財務問題而已。
然而, 營銷 活動的成功與否,CWWEN西沃 營銷 顧問機構認為有兩個判定要素。一是看是否為公司當階段發展目標的實現起到正面效用;二是看投入產出是否符合最大化原則。以此看來,很多企業聘請代言人的行為,多是跟風而為,對其突破發展瓶頸并未起到明顯的效果;而動輒幾十萬上百萬一年的代言費用,相較每年幾千萬、上億的銷售額,更是難以長期承受的。此外,如選擇不合適的代言人,甚至代言人在合作期間有負面新聞,更是給企業的 營銷 發展造成反作用。
品牌代言人(Brand Spokesperson),是一個寬泛的概念,統而概之,它是指為企業或組織的贏利性或公益性目標而進行信息傳播服務的特殊人員。品牌代言人的職能包括各種媒介宣傳,傳播品牌信息,擴大品牌知名度、認知度等,參與公關及促銷,與受眾近距離的信息溝通,并促成購買行為的發生,建樹品牌美譽與忠誠。
我們建議各電工電氣企業,在進行代言人 營銷 時,更為謹慎,勿陷入誤區。
誤區一:代言人就是花大價錢請明星
按照分類,品牌代言人可分為高認知度代言人和低認知度代言人兩類。高認知度即具有一定公信力、影響力與傳播力的公眾性人物,如演藝明星、社會精英等。此類代言人比較適合高關注度或重復購買類的產品,如汽車、服裝、食品飲料、日化產品等。低認知度代言人,指公眾影響力較低的、不知名的普通人物或卡通造型。他(它)們來自生活與工作的各個領域,是廣大普通受眾的代表或熟悉的對象。低認知度代言人雖然本身初始影響力不高,但由于其對目標受眾而言更具真實感,以平凡訴求的手法拉近與廣大受眾的心理距離,從而更能實現共鳴。此類型若應用得當,其效果不遜于選擇高認知度的代言人。在業內,一個成功的案例就是西蒙電氣,其長期的代言人是一個手握鋼筆,儒雅的中年外國男子,以此體現其國際化、專業化的品牌背景,起到了很不錯的效果。這種設計,后來也為電氣、建材行業眾多品牌所模仿。這兩年,西蒙電氣甚至再次更改了代言策略,直接以其在國內的知名形象工程圖標作為元素,打造“與偉大建筑同在”的品牌形象,這種突破,相信也能為其他品牌在選擇代言時所借鑒。因此,“請代言人就是請明星”,這種思想在今天看來,就過于局限了。
誤區二:草率選擇代言人
品牌,即是企業個性的核心體現,是客戶分辨企業與眾不同的標識。在市場中,我們經常看到一個明星代言很多很多產品,從服裝到食品,從汽車到電腦,從地產到建材,甚至在同一個行業相近的產品中,都代言多個品牌。難道這些企業都擁有接近的氣質和內涵?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選用代言過濫過多的代言人,給品牌帶來的不是個性的彰顯,只能是給客戶辨識的混淆。如果同一個行業,各競爭品牌都選用了明星做代言(比如現在的活動晾衣架市場),那再隨大流請明星,就更顯得沒有新意了。
我們應當選擇與品牌氣質相一致、有新意的代言人。品牌氣質是什么,這從企業本身的定位而來,從希望給客戶的感受而來,從市場對品牌的認知而來。
這種氣質的定位是企業長期提煉、品牌形象的不斷重復、企業文化的市場培育而成形的。獨特的氣質,當是適合企業現階段的發展需要,且受到客戶歡迎的。選擇與品牌氣質相一致的代言人,就能進一步鞏固行業客戶認知,反之只能起到負面作用。
比如服裝行業的美特斯邦威,90年代一炮而紅,是因為請當時代表健康活力、舞技出眾的郭富城擔任品牌代言人,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舞臺”突顯了品牌追求自我、展現個人魅力的氣質和訴求。而進入兩千年,當年的郭帥哥已經變成了郭叔叔了,美特斯邦威與時俱進,改選了人氣天王周杰倫,品牌氣質更演繹成為“不走尋常路”,影響進一步擴大。而另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社會成功人士近年很多出現在代言品牌中,如王石、潘石屹,以此顯示推薦的品牌產品是成功人士之選,這種定位宣傳也是比較成功的。
相反的例子,在一些消費品中,有的品牌選了影視小品中見面率比較高的丑角作為代言人,名氣是有,但給客戶的印象和品牌產品完全沖突,正面有限。
誤區三:品牌代言人就是印在宣傳冊上做廣告的,沒有充分形成互動
在品牌代言人地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到,其主要職能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參與公關及促銷,與受眾近距離的信息溝通”。而我們目前很多企業,僅僅停留在請代言人拍個廣告片,印刷在產品圖冊和戶外廣告上。應該說,這都只是靜態的宣傳。分析原因,很多企業對代言人的定位不明,總感覺是重資投入找個明星(這多已超出合適的廣告費用投入比例)拍廣告,其廣告資源已很難支持后續的代言人與受眾進一步溝通宣傳的投入。因此這種代言多虎頭蛇尾,不能保持長期的市場關注。
這方面在電工電氣行業,錦力松可應該說是正面的典范。從請中國女子網球隊做代言,到成為中國網球大獎賽戰略合作伙伴,其錦力松可很好地借助中國網球成績在國際上的不斷突破,時時策劃與 營銷 掛鉤的宣傳活動,熱點持續不斷。而這樣的代言人 營銷 策略,在其他高關注度的行業,已非常成熟。除了代言廣告,品牌已深入到代言人各類活動中(如演唱會贊助、影片插入廣告、明星博客等等),這樣的代言,展現的形象更加豐富立體。
綜上所述,品牌代言人,作為一種成熟的 營銷 策略,我們的企業更多的應當考慮是如何選擇以與品牌氣質相匹配,如何更好地運用以讓形象宣傳豐富。而投入多少,僅是在確定方向和方式后的一個財務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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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陷入誤區的代言人營銷